各有关单位:
根据教育部(教社科厅函〔2025〕12 号)、省教育厅(浙教办函〔2025〕151 号)和省教科规划办(浙教科规办〔2025〕12号)文件通知精神,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行限额申报,按照上级下拨名额标准,对获省哲社一等奖、国社科结题优秀和国家级人才成果予以直接推荐,剩余名额通过评审产生,现将拟推荐成果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,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—11月6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申报成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、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,注明联系方式,反映至校人文社会科学处,否则恕不受理。
联系人:孙澜 联系电话:87609133/612296
联系地址:安中大楼301室
人文社科处
2025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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